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5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广电集团、沙坪坝区政府《关于举办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实践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发〔20199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决定举办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

一、大赛主题:创想青春正当时,扬帆奋进谱新篇。

二、参赛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以及毕业两年内(20186月及以后毕业)的大学生;

三、参赛条件:

大赛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

初创组项目负责人为在校大学生,成长组项目负责人为已注册企业且法人为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负责人占企业股权不少于51%)。

每个参赛团队成员3-5人,允许跨校组建团队,但只能以1所学校名义申报。

 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主要从事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鼓励符合条件且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等涉农(农村电商、绿色产品、特色养殖等)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内重点产业配套的创业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复印件、企业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方法:

请参赛项目组下载附件中的《创业计划书》,按照参赛要求认真填写,并于20191010日前将《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enet@qq.com,纸质版1份(指导教师、参赛队员全体签字)报送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创新实验室(构想楼B1-1101)。




重庆医科大学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公室


 附件1:创新创业大赛计划书.doc

  附件2:大赛《创业计划书》网络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