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加强易制爆化学药品(试剂)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9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各科研平台:

为了加强易制爆化学药品(试剂)的管理,根据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凡购买和使用易制爆化学药品均需要报批和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需要购买和使用属于公安部编制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范围内的易制爆化学药品(试剂),需填报《易制爆化学品领用流向申请表》及《易制爆化学品流向领用责任书》。

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爆化学品领用流向申请表》、《易制爆化学品流向领用责任书》均可在校园网设备处网站下载。

3、特别说明:申请人只能是我校在职科研人员和教师。

特此通知                               


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