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5-09   浏览次数:

1.实验室的药品、 试剂由专人保管, 学期结束前根据下学期教学需要,制定出相应的药品、试剂定购计划。


2.药品、试剂应严格按其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品、腐蚀品等化学危险品必须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化学危险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3.药品管理人员负责药品、试剂的领用、保管、安全检查,建立详细的账目,做好领入与调出登记工作,对不正当使用应坚决给予制止。


4.药品、试剂一般不外传,特殊情况,经管理人员登记,上报教学实验管理办公室同意,方可借出。


5.药品室经常排气、通风,高温季节采取适当的降温措施,以防对热不稳定物质变质、挥发、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二○○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