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管理中心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8-05-09   浏览次数: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为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个人财产安全,确保本部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本部门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

2、本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与定期防火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具体流程是:各实验室消防巡查员每天对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并将结果报实验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实验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再将情况报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至少每周一次对各实验室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每月向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工作结束时,对各实验室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5、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6、对灭火器材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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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