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药品周转房药品领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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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周转房药品领用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药品领用,杜绝库房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我中心具体情况特制本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库房严禁烟火,未经许可不准长时间逗留;非药学实验中心工作人员以及无管理人员陪同下不得入内,进出随时关门。

三、普通试剂的领用:每周三、周四为集中领用时间,若特殊情况需在其它工作时间领用,须提前告知库房管理人员;领用时需做好登记工作,并按照要求在试剂瓶上张贴个人专属标签;领用时尽量先取用生产日期靠前的以及已经开封的;未用完的试剂及时放回库房原处;发现存量不足时及时报知库管及低耗管理员;保持库房清洁。

四、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精麻等管制药品的领用:特殊试剂的领用需提前预约,由双人同时开启;须严格登记使用量及用途,按照要求在试剂瓶上张贴个人专属标签;领出期间谨慎保管,用完后第一时间放回;剧毒、精麻类试剂空瓶还需回收。

五、维持库房安全人人有责,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报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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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