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医大实教[2019]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浏览次数:

各实验室:

学校近期下发了重医大文【201967号文件,就加强学校劳动纪律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结合中心各岗位特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心所属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实行坐班制,按照学校作息制度作息,有工作需要到袁家岗校区时,需向办公室主任留行踪。

2.中心所属实验技术、工勤岗位人员:原则上按照学校作息制度作息。晚上、周末、节假日承担了实验技术准备任务的人员,实验室可合理安排补休。

具体要求:①补休由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②各实验室在工作日,即使没有教学也不可全部安排补休,需确保至少有1人在现场值守;③补休不能与学校、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所属实验室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时间冲突。

未承担晚上、周末、节假日实验技术准备的人员需按照学校作息制度作息。

3.中心所属教师岗位人员:为不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应在认真完成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情况下,积极参加学校、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所属实验室的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实验室平台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按时参加学校、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所属实验室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

4.中心所属所有人员因病、因事等不能按时到岗者,需严格按照《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休假、请假管理规定(试行)》(重医大文【2017429号)的要求,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在岗者,以及准假期满未按时返回者,按旷工处理。

5.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实验室人员的考勤,请在每个月上班的第一周星期一下午400前上报上月的考勤情况记录表(附后)到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将不定期巡查各实验室人员到岗情况,并将实验室考勤情况纳入实验室年终绩效考核之中。

请中心全体教职工务必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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